医院内部管理的核心是权力制衡机制。
东阳人民医院的法人治理结构对医院的人事管理权和经营管理权进行了合理分权管理并形成了制衡机制。在人事管理权上,医院的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是由市政府和捐资方协商产生的。在医院内部的人事管理权上,对董事长、董事会和院长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授权,尤其是给了院长较充分的人事管理权,同时,院长的人事管理权也受到董事会的制衡。在经济运行管理权上,对日常运行经费全部由院长管理,对资产投资则按照资金额度的大小,分别由院长、常务副董事长和董事会控制管理。对非经常性开支和公务费则分四类分别由院长、行政班子、董事会日常会议、常务副董事长和董事长控制管理。这样的制度安排就把医院的重大决策和日常经营决策的权力做了比较符合医院运行规律的制度安排。在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体制下,院长拥有了更充分的管理权,但也受到了更多的制度约束。
作者单位为卫生部卫生经济研究所医院改革与管理研究室
团队感悟
真正体现院长内在激励
文/应争先
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为东阳市人民医院的健康发展发挥着关键性作用。
境外资金捐赠使东阳人民医院的资金来源发生重大变化,捐赠资金的非营利性目的产生了对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的要求。为了保证捐赠资金的有效使用,促使为公益人士参与公立医院治理提供机会。借助这一契机,东阳市政府探索了公立医院治理的新型模式。
东阳人民医院能够坚持16年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不断探索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改革,也与市委、市政府的开放和开明分不开。每次随着市委、市政府的换届,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这一新体制必然被作为新问题提出来,但是最终通过董事会的不断沟通都得到了每届政府领导班子的理解和支持。捐资方和政府成员组成的董事会为医院的发展进行协商决策,实现了医院的公益性目标。在政府的支持下,16年来医院董事会和院务会拥有了医院的资金使用管理权、投资决策权和人事管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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