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心律失常的患者而言,如果发生室性心动过速或心室颤动,则需要立即进行电复律。而电除颤是将一定强度、适当频率和波形的电流通过由两块导电片贴于胸壁皮肤上的方法来消除心律失常的方法。通常情况下,非阵发性房颤、持续性或者持久性室上性心动过速、预激综合征伴快速型心律失常等疾病不适用此疗法。
一、适应证
1.院内心脏骤停:如各种类型的心律失常引起的心跳停止4-6秒以上,包括缓慢性心律失常,如病态窦房结综合征、三度房室传导阻滞等;快速性心律失常,如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心房扑动转成心房颤动以及心室颤动早期等。
2.猝死:当心脏骤停且无脉搏时应立刻开始心肺复苏,并尽快实施电除颤。
3.血液动力学障碍:在有血液动力学障碍的情况下,可考虑使用电除颤,以纠正血流动力学障碍。
二、禁忌证
1.对极化酶抗剂过敏者禁用。
2.发作时意识丧失,对疼痛刺激无反应者禁用。
3.发作时间<30秒,QRS波群正常者不宜采用。
4.伴有高度房室传导阻滞及病态窦房结综合征者慎用电除颤。
5.器质性心脏病所致的心律失常,宜先治疗原发病,待病情稳定后再行电除颤。
临床上常见的禁忌情况还有孕妇、脊髓损伤者、电解质紊乱者、精神异常者、癫痫大发作后、休克状态者、昏迷状态者、新生儿等人群,这些人群均不适合做电除颤。
此外,在应用电除颤前需了解患者的既往病史,尤其是药物过敏史,同时还要检查除颤仪是否完好可用,除颤电源位置是否安全可靠,操作人员要经过专业培训方可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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