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机构:
1.平板的振动:如大型振动、道路桥梁、溢水水坝水流等。
2.气流的振动:空气压缩机、真空帮浦等压缩膨胀。
3.气体非常态激振:如大型送风机之旋转失速。
4.空气的急速压缩、开放:如爆破、铁路列车高速通过隧道等。
发生源:
有压缩机、送风机、冷却水塔、引擎、抽水机、输送带、锅炉、冷气器、变压器、直升机、洗衣机、冰箱、汽车、铁桥、隧道、爆发、地震、打雷、风等
治理缺乏执法依据
“多数居民很容易忽视电梯噪声带来的危害,因为电梯产生的噪声一般为中低频,人耳对低频则不太敏感。”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师庄稼捷说,“通过实际研究,我们发现,其实低频噪声可能会影响人的内脏健康。”
据了解,目前,在城市中的低频噪声源主要有:电梯、变压器、中央空调(包括冷却塔)及交通噪声等。低频噪音对建筑有着很强的穿透力,其“绵力”会给听者带来“内伤”。但是由于这种声音的分贝并不高,按照检测标准并不违规。
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低频噪声就已经悄悄地开始影响人们的生活。小区高楼内的电梯、开在居民区娱乐场所的重 低金属音响和那些被移入居民楼内的变压器、水泵都成了制造低频噪音的“罪魁祸首”。然而,目前国内声环境质量标准及其监测方式只是针对高频噪音的检测,对于建筑内安装的变压器、电梯、中央空调以及娱乐场所的“低音炮”引起的低频噪音投诉无门。而环保部门由于缺乏执法依据和处罚标准的支持,对低频噪音的污染治理也是无能为力。我国现行的环保法规设定的区域环境噪声规范标准,只规定了高音的最高限值,对于低频噪声,并未作明确规定。现有的噪音监测仪器,也只是针对中、高频噪音进行检测,执法部门针对这种不超标、却让人苦不堪言的低频噪音,只能进行协调,无法作出处罚。
北京目前使用的防治噪声法规是1984年制定的《北京市环境噪声管理暂行办法》。为适应国家1996年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北京市的这个暂行办法于1997年底曾作过一次局部修改。而《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草案早在2002年就起草完了,目前仍处于调研阶段。该管理办法中将加大防治噪音污染的力度。
立法可彻底解困
面对越来越严重的低频噪声污染问题,有关专家向记者表示,过去我国城市将环境污染的注意力较多集中在治理水、气、垃圾的污染上,往往忽视声污染。现在,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噪声同样危害人类健康,是诱发疾病的一个原因。安静已经成为市民的一个幸福指数。
近年来在北京市环保部门每年所接到的投诉中,噪音检测达标但被认为影响正常生活的投诉,占噪音投诉的20%左右。针对如何尽快解决低频噪音污染的问题,有专家指出,治理低频噪音首先应从源头抓起。针对市民反映强烈的问题,除了合理规划外,利用高科技、新材料可能是破解低频噪声污染的一个突破口。目前,福建省有关声学专家和高分子材料专家已经联合研发成功一种隔声材料,在控制低频噪声方面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目前,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加紧制订《社会生活噪声控制标准及测量方法》。这一部我国涉及低频噪声污染的新标准一旦出台,低频噪声污染问题无法可依的状况很快将得到改变。而政府的职能部门在这一标准未出台前,可以利用国家现有的包括《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健康住宅设计要点》等法律法规当中的一些规定,主动处理低频噪声的污染问题,积极维护群众的健康与利益。
(责任编辑:刘振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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