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实践证明,输血不仅能够挽救无数过量失血者的生命,同时还可治疗疑难疾病。但是,实践也证明输血并非万能,这是因为输血本身存在很多固有的弊端,有些弊端还直接危机受血者的生命,因此输血须注意原则,掌握好指征。
输血的原则,首先要科学地分析病情,坚持实事求是。对一些可输可不输者应坚持不输;对确实需用者应坚持适量输;对适量输用者应优选成分血输。
通常情况下,失血量在自体血容量10%以下可不必输血(分娩后24小时之内出血的产妇输血视情决定);血容量减少在20%以下,也不必输血,可补充适量的晶体溶液或胶体溶液;当失血量占血容量20-50%时,在补充适量的晶体溶液或胶体溶液的同时,可输用红细胞压积为70%的浓缩红细胞,使受血者体内红细胞压积达到35%;当血容量减少在50%以上时,除输浓缩红细胞、晶体溶液或胶体溶液外,还可适量增输白蛋白和新鲜全血,必要时可输用浓缩血小板。
总之,输血必须要正确掌握输血指征,避免用“人情血”、“安慰血”。输血要真正体现用血者的责任和输血工作本身的意义。
(实习编辑:古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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