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很多药物与胎儿异常有关,但仅仅一部分药物病例表现为畸形。下表中列出了已证实对人类有致畸作用的药物。除了根据药物分析致畸的可能性,还要根据服药时所处的致畸敏感期来做进一步的判断。
很多药物与胎儿异常有关,但仅仅一部分药物病例表现为畸形。下表中列出了已证实对人类有致畸作用的药物。除了根据药物分析致畸的可能性,还要根据服药时所处的致畸敏感期来做进一步的判断。
“普利”类降压药:抗肿瘤药,抗甲状腺药,巴比妥类,卡马西平、丙戊酸、苯妥英;四环素等。
异维A酸类,维生素A,米索前列醇,乙烯雌酚,利尿酸,酒精,可卡因等。
人胚胎发育的致畸敏感期
卵子受精后,胚胎和胎儿的发育分为三个阶段:不敏感期、敏感期和低敏感期。(注:怀孕周期是指从受孕到生产之间的时期。医学上规定,以末次月经开始计算预产期,整个孕期共为280天。由于每位女性月经周期长短不一,所以推测的预产期与实际预产期有1~2周的出入也是正常的。)
【不敏感期---胚胎早期】
末次月经后14~28天,即妊娠0~2周
在这个时期药物对胚胎的影响是“全或无”:要么胚胎因为受致死剂量药物的影响而死亡(流产),要么胎儿未受到药物的影响,一般不会导致胎儿畸形。
【敏感期---胚胎期】
末次月经后29天~70天,即妊娠3-8周
这个时期属胎儿器官分化时期,如中枢神经系统(脑)、循环系统(心脏)、感觉系统(眼、耳)、肌肉骨骼系统(四肢)等。在这个时期,胚胎对药物敏感,易发生严重畸形。
【低敏感期---胎儿期】
妊娠9-38周(孕第11-40周)
这个时期属大多数组织发生和功能成熟期。药物的影响可能涉及到生长和功能方面,比如精神发育和生殖功能。
妊娠期用药风险评估三要素
在进行妊娠期风险评估时,至少需要知道下面三个问题。
1、用药距末次月经的时间?
2、平时的月经周期多久?
3、药物性质(药物对胎儿的影响)?
育龄女性用药提示:
对于已开始性生活,却未采取避孕措施的育龄妇女,在使用抗病毒药(利巴韦林)、喹诺酮类抗菌药(左氧氟沙星、环丙沙星、莫西沙星等)、氨基糖苷类抗菌药(阿米卡星、庆大霉素等)、四环素类抗菌药(米诺环素等)之前,建议进行妊娠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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