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产前超声检查的时间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在孕早期、孕中期以及孕晚期时均需要进行。孕妇可在医生的指导下定期前往医院进行相关检查,并且平时也应注意观察自身情况。
1.孕早期:此时可对胚胎着床的情况进行判断,还可了解胎芽及胎心发育是否正常,从而排除宫外孕或畸形的可能性。若存在异常现象,则需及时采取措施治疗,如终止妊娠等。
2.孕中期:通常在怀孕16周左右时,胎儿身体器官发育相对完善,因此可以进行大排畸彩超检查,以排查是否存在结构上的异常。而到孕20-24周时则要进行唐氏综合征筛查,以便于发现患有该病的胎儿并及时引产。
3.孕晚期:如果已经到了孕晚期,在临产之前也要做一次全面的产前超声检查,通过此项检查能够准确判断出胎儿的具体位置以及大小,同时还可以查看羊水和胎盘的情况,对于顺利生产也有一定的帮助作用。
此外,部分孕妇可能由于特殊原因无法按时进行产前超声检查,为避免影响胎儿生长发育,建议遵医嘱适当提前或者推后几天检查即可。但无论何时进行检查,都应积极配合医务人员操作,以免出现意外情况。
39健康网(www.39.net)专稿,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