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城镇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
时间:2023-07-27 15:34:35 作者:北京联科中医肾病医院
选择医院是看病的第一步及关键一步,对诊断和治疗效果影响较大的。对患者来说,并不是医院越有名、规模越大、病人越多就越好。因为每家医院各科室的水平并不尽相同,再大的医院也有相对薄弱的科室,有些小医院也有很强的优势科室和特色诊疗项目,不能一概而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
看医院性质,一般来说,医学院校的附属医院实力雄厚一些。因为医院依托的是医学院或者医科大学的师资教学力量,对于许多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症,都会有丰富的治疗经验。看医院名气,一家好的医院,总会在当地患者中留下好的印象。去就诊之前,不妨在各平台看看看评价,初步了解一下这家医院的综合评价。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相对于综合医院来说,专科医院的科室设置较单纯,对某一方面疾病的研究也较透彻,比如肿瘤医院和妇产医院。选完医院后,下一步就是选择一位认真负责任的好医生。尽管实力较强医院的医生都有丰富的经验,但对于疑难杂病来说,选位好医生就至关重要了。因为不同的医生其擅长治疗的疾病也不同。
看来,要选择一家适合自己的医院,还需要患者自己及其家属多考察多费心才行。只要做好了这些了解,才能选择到一家合适的医院。希望以下信息对你有所帮助: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城镇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
市医保局发布 ,从2022年9月1日起,本市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实行记账管理,参保人员不可自由支取,实现定向使用。从2023年起,本市职工医保参保人门诊待遇将不设封顶线。具体通知如下: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城镇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
京医保发 28号
各区医疗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定点医药机构,各用人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门诊共济保障制度,提升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率,减轻参保人员医药费负担,根据 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调整本市职工医保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22年9月1日起,在职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继续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具体划入标准为:不满70周岁的按100元/月标准划入、70周岁 以上的按110元/月标准划入。
二、自2022年9月1日起,个人账户资金专款专用,参保人员不可支取。参保人员按照 规定定向使用个人账户。
2022年9月1日前已分配的个人账户资金仍可支取。
三、自2022年12月1日起,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的符合个人账户使用范围规定的相关费用。参保人员配偶、父母、子女应为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参保人员应备案确定可使用本人个人账户的配偶、父母、子女信息。
四、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时,应先使用完本人个人账户,再按备案顺序使用他人个人账户。
五、参保人员使用个人账户为本人或其配偶、父母、子女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缴费、购买本市补充医疗保险,应确保个人账户能足额支付。
六、参保人员个人参保状态发生变化,参加了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不再参保的,其个人账户余额仍可按照上述第二、三、四、五条规定使用。
七、自2023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一个年度内发生的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规定的门 诊医疗费用,在极高支付限额2万元以上的,由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60%,上不封顶。
八、自2022年度起,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障起付标准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一致,调整为30404元。
九、本通知由北京市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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