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大社会学教授马秋枫:学生如何对待挫折缺乏引导
不能片面地将此事看作是学习压力过大才导致学生自杀,这更是一个孩子的自尊心问题。在现在的教育制度和环境下,“提高综合素质”看来并没有完全实施,似乎更像是一种空谈。受到老师的批评,在一个正常人看来没有什么,但是作为缺乏心理引导和教育的青少年来讲,却是一种挫折。他们内心脆弱,无法承受一点失败。归根结底都是因为“学习”,学校要求升学率,老师家长要求他们有好的成绩。正是因为学习,才导致现在的社会导向要求在学习方面“优胜劣汰”,从而形成一种恶性循环,也从而忽视了青少年的心理健康。
在学校,校长和老师要求的是学习,而家长在此时更应该注重孩子的心理成长。这是一件需要大家反思的事情,学校和家庭方面要有正确和健康的学习理念,培养孩子有一个健康的心理,平静地接受失败和挫折。
心理咨询医师詹春云:一般心理课程对个案无效
在学校中,成绩好的学生一般会受到老师和同学的重点关注,从心理学上说,就造成了这一类型学生的自尊心和自我反省能力也相对较强,同时其逆反心理比普通学生更强烈。这种学生偶然一次受到老师很平常的口头上的教育都会引起自尊的伤害,导致过激(包括自残)的行为。
何某的行为就是在这种异常的心理下引发的。
现在很多学校都设有心理课程,但这些课程只是做到心理卫生宣传教育这些浅层次的内容,很少有学校驻有正规的心理咨询中心。心理卫生课程针对个体发生的问题能就没有好的效果。学生出现心理问题,有正规的心理医师通过谈话来帮助解决才有效果。家长或者老师发现学生出现问题,就应该马上寻求专业心理医师的辅导。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梁文永:学校的责任不是无限的
针对此事,首先要分清责任在谁。即学校是否超出了法律给予的权力。如果老师在上课时对学生实行了体罚、羞辱、嘲笑或者其它违反常规的教育方式,那么学校就要在这件事情上承担法律责任。如果老师只是使用正常的教育手段履行教育义务,那么学校这一方就没有法律责任。
在教育这个问题上,家长的思维要有所改变。很多家长认为,把自己的孩子送到学校,孩子发生问题就一定是学校的责任。这种思维是不正确的,在法律上是没有依据的。学校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承担责任,学校的责任不是无限的。
(实习编辑:魏文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