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关注:精神科医生对抑郁症的诊断指标!成都精神病治疗排名前十医院
时间:2023-12-23 13:58:37 作者:成都棕南医院精神卫生中心
精神科医生对抑郁症的诊断指标!很多人对精神科医生的看病方式感到好奇:抑郁症看不见、摸不着,医生是如何判断就诊者到底是不是真的得病了呢?本文将为大家解开这个疑惑。
抑郁症诊断的指标
抑郁症是症状学诊断。在精神医学界里,抑郁症的确切病因至今未明,所以临床诊断中主要查看患者的外显症状是否符合诊断标准。
世界卫生组织指定的国际疾病分类第10次修订版(ICD-10)
1、发作需持续至少2周;
症状如下:
A.(1) 心境低落
(2) 兴趣和愉快感丧失
(3) 劳累感增加和活动减少的精力降低(稍做事情即觉明显的倦怠)
B.(1) 集中注意的能力降低
(2) 自我评价和自信降低
(3) 自罪观念和无价值感(即使在轻度发作中也有)
(4) 认为前途暗淡、悲观
(5) 自伤或自/杀的观念或行为
(6) 睡眠障碍
(7) 食欲下降
2.在患者既往生活中,不存在足以符合轻躁狂或躁狂标准的轻躁狂或躁狂发作;
3.患者的工作、社交和生活功能受到影响;
4.不是由于精神活性物质或器质性精神障碍所致。
临床中,精神科医生根据以上标准,可以诊断出患者抑郁症的程度。
轻度:至少具备A和B中各两项
中度:至少具备A中的两项和B中的三项
重度:具备A中的所有三项和至少B中的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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